中共韶山市委党校关于巡察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0年4月16日至6月19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中共韶山市委党校开展了常规巡察。2020年7月20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向中共韶山市委党校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实施情况
整改工作方案报市委副书记胡亚湘审签后报市纪委监委驻市委办纪检监察组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同意,由常务副校长谭明彰同志为组长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组织,副校长尹志钢、章娣作为副组长负责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召开全校干职工会议对巡察反馈意见进行了再学习,根据方案要求安排部署整改工作,将巡察问题逐一落实到办公室、教研部、机关支部等具体部门具体责任人,并立行立改,同时建章立制,建立长效机制。经过三个月集中整改,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二、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够有力,教学科研作用未充分发挥的问题
1.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党校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未学深悟透。
整改情况:严格对照讲话精神修定了2020年度中共韶山市委党校工作计划;9月30日前依程序成立了党校机关支部委员会,并上报市直机关工委。
2.贯彻《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对照《条例》要求制定第17期科干班主体班教学计划,研发了《向毛泽东学领导艺术》《纪律是带电的高压线》《增强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等4堂课程。搞好调研,新编写1堂具有韶山特色的课程《毛泽东的“人民观”》。
3.领导班子议事决策制度不健全、不规范。
整改情况:完善《中共韶山市委党校机关管理制度》对班子议事决策范围和议事规程进行了修改;每次会议按要求做好了相关会议记录。
4.从严治校抓得不严。
整改情况:将《湖南省干部教育培训学员管理办法》(湘组〔2020〕40号)文件印发给第17期科干班学员,并加强与组织部和送训单位工作衔接,今年没有出现学员请假超过规定的情况。完善机关考勤考核制度,并在干职工会议组织学习,严格每日考勤。
5.履行调查研究职责有差距。
整改情况:完善调研制度、充分调动全校干职工和主体班学员的调研积极性,今年完成报送市委办约稿信息45篇,被采用37篇,对韶山市开展研学情况进行深度调研撰写了《全面统筹、特色文章、专业服务》的调研报告。第17期主体班学员以小组为单位完成4篇调研报告,并将优秀调研成果报送市有关领导审阅。
6.缺乏学术钻研精神。
整改情况:完善绩效考核工作方案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将课题与申报绩效考核、职称评定挂钩,对申报中级职称的岗位与完成市级以上刊物和课题情况进行挂钩,调动教师科研的积极性。同时就2021年申报课题成立申报前期调研领导小组。
7.开设课程与韶山发展需要结合不够密切。
整改情况:第17期科干班围绕韶山中心工作、三大攻坚战开设了《国防教育:常怀忧患之心,多思安邦之策》《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大力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等课程。
8.教学方式方法创新不够。
整改措施:组织第17期科干班学员到中共韶山特支陈列馆学习并聆听微党课《重温红色家书,守望为民初心》,到银田村新农村示范点开展《党建引领促乡村振兴》等现场教学,并在小红军基地开展主题党日党性锻炼活动。
9.教学潜力挖掘不够。
整改情况:完善了党校干职工上讲台制度,第17期科干班本校教师上专题课8堂,占比30%以上。
(二)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彻底,执行财经制度不够严的问题
财务管理不规范,存在廉政风险。一是存在现金结算的问题。二是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现金管理符合财务规范要求。对固定资产已按按要求重新登记,按财务规范要求管理。
(三)管党治党不够严,基层党组织建设薄弱
1.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未压实。校领导班子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研究少,领导班子与干职工的廉政谈话力度和频次不够。
整改情况:今年以来,校领导班子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研究已有2次。我校廉政谈话工作做到经常化,由常务副校长谭明彰主持开展,今年以来多次与副校长和其他工作人员,副校长和分管工作人员开展了分别谈话提醒工作,做到了人员全覆盖。
2.党员入党资料审核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2018年新发展党员已提交一份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心得。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主义思想已纳入为支部主题党日学习的主要内容。
3.内设机构设置不规范。
整改情况:对照《编制条例》要求和三定方案要求,办公室主任由苏新河担任,教研部主任由副校长章娣兼任,并将整改情况报主管市领导和编办,在干职工会议上宣布,已于4月30日整改到位。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73155683119,地址:湖南省韶山市遵义路2号,邮政编码:411301。